您生活住日本吗?

介绍给居住日本的外国人,留学生,在日生活的小常识,小经验,和小智慧

比如申请永住签证,日本短期停留签证 旅游签证,以及节税的有效途径等等

永住申请

      永住者,入管法中外国居民的居留身份之一。与“留学”,“娱乐”等其他资格不同的是,没有必要更新在留期间,可以无限期留在日本,活动不受限制。

 

     申请永住签证的基本条件:

1、在日本没有发生过不良行为。

2、要有负担自己生活的财 产或是经济能力。

3、要做符合和日本国利益相一致的事。

除了以上三点,应该补充说明的是,申请人如果是日本人或者是和永住者结婚的情况下,第一点和第二点 可以不作为考虑范围对象。

 

      入管法原则上是在日本居住10年以上就可以申请永住签证,但也要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来 决定。例如,在日本居住10年中,不是留学资格的期间需要超过5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永住签证。定住者的情况下,在拿到定住签证后,需要在日本居住五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永住签证。


    另外,入管法中对现持有的在 留资格的最长年限也有规定,也就是说,在拿到三年签证以后,才有资格申请永住签证,但也不能说具备了以上的申请条件,就能申请到永住签证,也要根据申 请人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能申请到永住签证。如果当事人现在持有的是3年签证,基本上符合上面所说的各种条件。在具体申请时,应该提交前3年的纳税证明 书,另外﹐如果有保证人的话,保证人的所得证明书也一起提出为好。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准备好能充分说明你申 请永住签证的必要性的理由书。在理由书中要具体说明申请永住签证的理由,而且还应该特别强调自己有申请永住签证的决心,另外,准备能证明理由书中的一些附加材料也是很重要的。


短期签证

 

     短期签证,又被称为旅游签证、短期停留签证、探亲签证等,指在日本短期停留,进行旅游、疗养、运动、探亲访友、参观、会议、或参加培训、业务联系人等类似活动的签证(在留资格)。

 

     申请短期签证(短期停留签证、旅游签证、探亲签证的法律),有三个场合


(一)申请短期停留签证的场合,在日本外务省驻外公馆(日本驻华大使馆)办理。


(二)已取得在留资格,申请上陆许可的场合,在成田机场的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三)以短期在留资格在日本登陆后,短期在留资格的更新,或者从短期在留资格更改为另一种在留资格的场合,

      在东京入国管理局等日本各地入国管理局办理。

      各地入国管理局有各自的许可或不许可的判断权限。也就是说,有 A局作了许可判断,而B局却不许可的情况;也有A局、B局许可了而C局不许可的情况。例如,A局许可,B局不许可,结果没有发给许可证,还是不能入境。还有A局、B局双方都许可,B局允许的停留期间是15天内,之后,在C局进行更新时被拒,于是只有在15天内回家。

 

     申请短期签证(短期停留签证、旅游签证、探亲签证的法律)的重要的条件就是在日本不进行获取收入的活动并只作短暂停留。

因此,短期停留不仅要没有在日本就职的计划,而且要有回国的预约。


    短期签证(短期停留签证,旅游签证,探亲签证)的审查程序,由日本驻外大使馆适应当地情况,因申请人的出生国以及地区而异。


在留资格

在留资格(ざいりゅうしかく)

 

指外国人入境日本,在日本居住生活所需的资格。根据入管法和实施规则,详细分为27种在留资格

各种在留资格有其相应的要求和在留期限。

 

1-1        外交、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

1-2        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职、興行、技能

1-3        文化活動、短期滞在

1-4        留学、就学、研修、家族滞在

1-5        特定活動

2          永住者、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永住者の配偶者等、定住者

 

住在日本的外国人原则上只能进行其在留资格范围内的活动。(“永住者”、“日本人配偶等”、“永住者配偶等”、“定居者”无活动限制。)

 

例如,外国人持“短期逗留”或“留学”等不允许工作的签证在日本居留期间,在未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工作、接受报酬,是非法就业行为,将受到处罚或被强制出境。

 

在留的资格(ざいりゅうのしかく)

 

外国人在日本生活,除了上述在留资格者外,还有下列情况。

这些不具有狭义的居留身份(移民法上的在留资格)的人,在广义上被称为在留的资格。

例如,

   入管法上的特例上陆许可(停靠港口登陆许可,通过登陆许可,船员登陆许可等)

   入管法上的特别永住者

   适用美日地位协定的人

   失去在留资格后的在留者,即所谓的非法滞在者。


住民税

住民税(即居民税),指的是都道府县民税和市町村民税的总称,向截止到1月1日为止住所所在的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支付。

 

外国人来日后,第一年不要交住民税。但过了1月1日之后,需要向1月1日时进行了外国人登录的市町村和该市町村所属的都道府县进行支付。即使在年度内中途回国也会需要缴税。

 

住民税很容易被误解,以为和国民健康保险,固定资产税等一样随居住地的不同而税率有所改变,其实住民税根据日本地方税法采用全国通用的税率,搬家后税金也基本变化不大。全国通用税率如下

 

都道府县民税

4%+1,000日元

市町村民税

所得比率

全年所得     200万日元以下 3%
700万日元以下 8%
超过700万日元 12%

均等比率

人口超过5万人的市 2,500日元
人口不到5万人的市町村 2,000日元

6%

 

住民税的申报,在年末调整或确认申告时同时进行了,一般不用另外申请。

 

住民税一般在6月、8月、10月、1月分四次交纳,也可在6月一次付清(有少额减免)。工薪阶层,可以自己去银行缴纳,也可以与所得税同样从每月工资中扣缴,叫作特别征收。


所得税

 

      所得税,指的是根据个人纳税人从一年的1月1号到12月31日的全部收入算出的所要交纳的税金。

 

      普通职员一般已在就职处受到源泉征收,并通过年末调整完成了所得税的纳税程序。除了按揭购房,或支付了高额医疗费等少数情况下,不需要再另行报税。

 

      而个体营业者或退休人员等纳税人从计算所得税,填写申报表,到缴纳税金等所有纳税程序都需要自己进行。

 

     确定申告>> 确定申告,在下一年的2月16日至3月15日之间进行。然后税务署会邮寄来纳税单,拿纳税单缴纳税金。

 

     所得税法考虑到纳税者的负担能力,将所得收入分为10种,众所周知的有普通职员的工资所得和个体营业者的事业所得等,并分别规定了其计算方法。

 

      所得税金额的计算方式简单解说如下

1.            收入-(开支+损失)=所得

2.            所得- 所得控除(>> 所得控除)=纳税所得(课税所得)

3.            纳税所得(课税所得)×税率=所得税

 

      2007年以后,所得税率的分级区间被划分得更细,高收入越高纳税额越高。税率的详情,请参照下表。 

 

纳税所得额(课税所得

税率

控除

~1,949,000日元

5%

0日元

1,950,000日元~3,299,000日元

10%

97,500日元

3,300,000日元~6,949,000日元

20%

427,500日元

6,950,000日元~8,999,000日元

23%

636,000日元

9,000,000日元~17,999,000日元

33%

1,536,000日元

18,000,000日元

40%

2,796,000日元

  * 纳税所得额中,1000日元以下单位的金额被忽略不计。

 

  例如,纳税所得为450万日元时

      450万日元× 20%- 42.75万日元 = 47.25万日元

           应缴纳所得税47.25万日元。


年末调整

 

      因为有时从每月工资中作为源泉征收支付的所得税的合计金额跟这一年有关工资的年税额不一致或者当年的各种所得控除 (>>所得控除)也不一样,所以在年末对税金的多缴或不足进行精算,这叫做年末调整。

 

      年末调整(年底调整)指的是依据所得税法(第190条第193条)的规定,对普通公司职员或公务员等领薪人的全年收入(1月至12月)中的工资和奖金,以及预先代扣的所得税作出重新计算。原则上在12月的最后付薪日里对一年的所得税进行多退少补。 

 

      所得税原则上是对一年的收入进行确定申告(>>确定申告)后才征收纳税。但是一年的所得税一次性缴纳对于纳税人来说非常高昂,而且国家(税务署)也无暇对应大量的个人纳税人。于是制定出了以普通公司职员或公务员等纳税人为对象的所得税征收制度。也就是年末调整。

 

      普通公司职员和公务员,以年末调整确定全年所得税,并不需要再确定申告。

 

      年末调整由雇主进行,在每年11月之前会被要求提交《配偶者特别控除申请书》,《保险料控除申请书》等资料。


所得控除

   

    考到个人和家庭情况,使税者在个人担能力之内税,特了所得控除。


    主要所得控除如下表


所得控除的名称

控除

控除

雑損控除

遭受火灾等的纳税人

额为基准

医療費控除

一年支付医疗费10万日元的纳税人

全年支付总医疗费-各类保险金-10万日元(注,全年总收入200万日元之内时,总收入的5%)=医疗费控除金

社会保険料控除

支付了健康保等的纳税人

一年内所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全额

小規模企業共済等掛金控除

主要是加入了小規模企業共済的企主纳税人

所付保金的总额

生命保険料控除

支付了生命保金的纳税人

一年内所支付的生命保险费

5万日元以内全额控除,

5万日元以上时控除5万日元。

損害保険料控除

支付了火灾保险费用的纳税人

短期3千日元以内15千日元以内

寄付金控除

向国家或公共团体等有捐款的纳税人

捐款总额-5000日元=捐款控除金

障害者控除

纳税人本人或共同生活的人中身体等有残疾者

27万日元(特40万日元)

寡婦(寡夫)控除

失去配偶(死亡或离婚)的纳税人

27万日元(特定35万日元)

勤労学生控除

纳税人为特定学校的学生 ,并且收入所得在65万日元以下

27万日元

配偶者控除

纳税人的妻子(丈夫)

收入所得在38万日元以下

一般(未满70岁)38万日元

老人(满70岁以上)48万日元

配偶者特別控除

纳税人的妻子(丈夫)

收入所得在38万日元到76万日元之间。

根据收入不同控除金额也不同,最高38万日元。

扶養控除

需要抚养家人

一般人38万日元等

特定(16岁以上,未满23岁)63万日元

老人(70岁以上)48万日元

同居老亲(住在一起的70岁以上的老人)58万日元

基礎控除

纳税本人

38万日元

 

注)要申请标有「※」的控除项时,必须进行确定申告。有控除的内容向税询问


日本的税收制度

 

      日本税收制度中的税种达50多种。以征税对象的不同主要分为国税和地方税。如每个月预扣的所得税(工资收入税)为国税,住民税为地方税。财产转让、消费、买卖交易等,根据其不同的行为内容和目的,税金的名称、征税额、征收对象等都有详细区分。

 

区 分

税 收

国 税

(收入税)所得税、法人税

(消)消费税等

财产税)继承税、赠与税等

(交易税)印纸税等

地方税

道府

(普通税)道府县民税、事业税、不动产取得税等

(目的税)汽车取得税、汽油交易税等

市町村税

(普通税)市町村民税、固定资产税等

(目的税)企业税、(温泉)入浴税等

 

        日本国家税收的代表为个人所交纳的所得税,由公司交纳的法人税,购物时交纳的消费税。这三种典型的税,占国家财政收入一半以上。这些税收支持着日本的警察系统和消防系统等公共社会服务体系,以及道路设施和教育体制。

  

      地方税根据居住的地方不同,使用渠道也不同。

  

      具体从事征税工作的机构为:国家为税务署,道府县为各地方振兴局税务部,市町村为税务课等。


外国人的纳税

 

    外国人不论国籍,在日本居住就有纳税的义务。

 

    外国人在日本生活,根据在日本有无住所和居住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居住者”和“非居住者”,纳税范围的纳税方式也随之变化。 “居住者”指在日本有住址或在日本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人。 “居住者”又可以细分为“非永住者” (“居住者”)和“非永住者以外”。

 

    “非居住者”指居住者以外,在日本没有住址,或连续居住期间不超过1年的人。“居住者”和“非居住者”在所得税法中的征税范围和征税方式,以及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外国人来日本就业,除非一开始就有合同等明确规定在日本逗留不超过一年,否则从入国那天起就被视为“居住者”。

 

主要税收

为纳象的外国人

所得税

在日本居住并取得收入时。

居住者

非永住者以外∶日本国内外所有的收入都要纳税。

非永住者∶日本国内所有的收入,和日本国外的收入在日本国内支付的部分,以及往日本国内汇款的部分需要纳税。

非居住者∶日本国内的所有收入需要纳税。

住民税
民税、市町村民税)

居住者∶截止到1月1日居住在日本时

在日本国内进行买卖成为纳税人时

在日本国内签订契约或开制金钱收据时


确定申告

 

    确定申告(年度报税表)指的是有关税金的申报程序。在日本主要有以下程序。在此主要论叙第一项。

 

    1.        个人义务纳税人,以一年从1月1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期间作为纳税期间,根据在这期间内的收入和支出、支付的医疗费、新、改建或买卖住宅;遭遇盗窃或火灾,捐赠,以及被抚养家属情况等等,计算并提交所得税申报表,,以确定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2.        企业法人,原则上以自己企业章程规定的营业年度作为纳税期间,并向税务署提交在此期间的企业收入所得税申报表,以确定应缴的法人税。

 

    3.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个人或纳税义务企业法人,须向税务署提交在纳税期间的消费税申报表,以确定应缴的消费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要计算出一年的收入和税金,在第二年的2月16月到3月15日之间到税务署提出确定申告书(所得税申报表),并进行纳税。

 

    只在一个地方领取工资而没有其他收入的大部分纳税义务人,在其公司企业做过年末调整,计算过了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一般都没有必要进行确定申告。但以下情况需要进行确定申告∶

 

●  工资收入超过2千万日元

●   除了从一处领取的工资收入外,退职金等其他非工资收入超过20万日元时需要申报。

●   从两个以上地方领取工资收入,并没有进行年末调整时需要申报。同时,退职金等其他非工资收入超过20万日元时也需要申报。

●  家族企业中的高层或他们的亲戚和家人,接受了由企业支付给他们的出工资之外的贷款利息或租金等款项需要申报

●  根据灾害减免法,受灾纳税人可以推迟纳税或被返还部分税款。(相比下表中的伤亡损失扣除,可以选择有利的最终方式。)

●  在日本的外国使团的工作的纳税人,在支付工资时没有扣除所得税,需进行申报。

 

    进行确定申告的话,税金有时可能会给返还回来,也有可能要追加缴税。但作为生活在日本的外国人,“居住者”(在日本国内有住所,并且持续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此外,“非居住者”(居住者以外的个人)对特定的国内源泉收入也有纳税义务。

 

    每年进行确定申告不仅可以进行自我管理,方便提出各种纳税证明资料。如更新签证等手续,这是外国人在日生活不可避免的。同时还可以对日本的税收制度有更好的了解,融入日本的生活。

 

    平成21年确定申告的申报表可以在下记网页内填写,

          https://www.keisan.nta.go.jp/h21/ta_top.htm

    填写好后打印出来,拿到或邮寄到税务署。

    外国人因为没有住民票,还不能通过网络直接进行电子申告,望今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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